本會組織架構嚴謹,分工明確,致力於為會員提供最完善的服務。
工會最高權力機構,負責議決工會章程、年度工作計畫、預算決算等重大事項。
執行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,綜理日常會務,並設理事長一人對外代表工會。
負責監察工會財務及會務運作,確保工會依章程及法令規定執行業務。